
三月底的線上畫室,我畫了一張紅色的樹林,有兩位夥伴同時回饋,他們從這張紅色樹林裡,感受到很強烈的憤怒。我自己是看不出來的,我記得自己一邊畫著紅色樹林,一邊想著很久很久以前看過的一部動畫「羅雷斯」,想著其中一個主角萬事通,為了獲得家人(母親)的認同,不斷地違背自己的價值觀,泯滅良知,做出很多傷害環境的事情。我覺得自己與原生家庭的互動,很像萬事通,但我在畫畫的時候並沒有明顯意識到憤怒,只覺得有什麼東西一直在翻攪著。
我很看重夥伴的回饋,也想明白在自己身上翻攪著的,究竟是什麼?我知道在最後回饋的時候,我聽到其中一位夥伴,分享自己跟母親的關係,我忍不住也講了自己跟母親的一些事,然而有一件事情,我非常非常想講,卻怎麼也說不出口。
過沒幾天,我跟一位好友出門旅遊,在山林中漫步,悠閑用餐,我終於把這件堵塞在我胸口的事情說出來,好友聽我講完,鼓勵我將這件事情好好書寫出來,完成我自己的療瘉。
於是我寫了,這就是以下文字的由來。
我受傷了,那天下午天氣陰陰的,沒有很強烈的太陽,沒有直射的陽光,但是光線仍然足夠看清周遭的人事物。我受傷了,頭破血流,在一場跟弟弟的衝突當中,我頭一次鼓起勇氣直視真相,直視自己內心真實的感受,直視對方的言行舉止,不眨眼不躲避,就這麼堅定的待在當下,決心看清真相。我知道自己很生氣,憤怒到幾近抓狂,嗜血的殺人衝動漲溢我的胸懷,但我忍住,持續的忍住,因為我想要知道,在這樣高度壓力,強烈張力之下,我跟眼前這個人的關係能夠走到什麼地步?我們能夠找到解決衝突的方式嗎?我們能夠不傷害彼此嗎?我們能夠在這麼大的衝突之下,仍然堅決的守住界線不傷害對方嗎?
我總覺得跟這一家子親不起來,一直以為是自己的問題,卻怎麼努力也改善不了,很多時候甚至覺得要努力也沒有力氣。但我不想要再這樣下去了,我決定為自己找一個印證,印證我是否能夠跟父親母親和弟弟,同居同住互敬互愛同悲同喜?
我看見了,我也知道自己做到了,我勒住了自己的拳腳,沒有攻擊,也沒有還手。我也看見了,我弟弟是做不到的,因為他沒有跟我一樣需要隱忍的理由。我看見了他的害怕,看見了他的瘋狂,看見了他巴不得將我致之死地而後快,看見他毫不猶豫地手腳並用,往死裡打罵狠踹,隨手抄起板凳,不斷攻擊我的頭跟腹部,若不是鄰居聽到聲響趕過來阻止,我這條命恐怕也留不到現在。當時,我確實是覺得,事已至此,就這樣子死掉,反而省事,跟這一家人生活,實在太累了。
同時也我明白,多年來,我一直不敢澄清的那一件事情,就是我跟弟弟這個號稱有血緣關係的人,能夠成為真正相親相愛的一家人嗎?在這次衝突當中,我明白,是沒有辦法的,是做不到的,因為不在乎呀!因為這是貨真價實的不在乎呀!我還需要什麼別的證據嗎?不了,這已經足夠。
事發後,我堅持要去醫院驗傷,我不打算讓這件事不了了之。今天我弟弟可以毫不在意我的安危,將來他也有可能毫不在意父母親的安危,所以我希望毆打親人的行為,到此為止,不給他第二次施暴的機會。
母親陪著我在候診室等候,她什麼話也沒有對我說,只問了我一句:「妳就不能夠原諒弟弟嗎?」我有點驚訝,抬頭看了她一眼,我看到焦急、擔憂,卻不是為我,而是為了那個跟我沒有辦法建立真實情感的人,我不知怎的,說不上來難過,也說不上來開心,好像連憤怒也沒有了,我似乎是應該要憤怒的,因為我就在她眼前,她毫不在意我是否安好,只在意別人是不是會因此而受到懲罰。但我好像也不意外,因為這真的很像她一貫的作風,在母親的心裡,一次只能夠關切一個對象,在我們手足的衝突之中,她會把一方當好人,另外一方當壞人,在我和弟弟的這場衝突當中,顯然我是被當成壞人了。
犯錯受罰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?看來在我母親的眼中,犯錯了要設法逃過處罰,才是天經地義的。
當天晚上母親提出要與我同睡,好照顧我,我覺得噁心,但也不想與她起爭執,我不想要接受她一絲一毫偽裝出來的好意,看著她討好的姿態,我覺得很奇怪,那並不是真正的關心,比較像是擔心若是她沒有這麼做,我會做出什麼她不想看見的舉動,總之那感覺很詭異,但我確實累了,也懶得理會她到底想幹嘛,就隨便她吧。
準備就寢的時候,也許是難耐無盡的沉默,所以母親看著窗外,突然間轉頭,一臉竊喜不已地看著我說:「阿弟仔修理妳呀…」然後又瞬間用手摀住嘴巴,沒有再繼續說下去。或許是我目光灼灼地回視她,面無表情,讓她驚覺自己似乎是說錯話了。
我一開始不知道她要說什麼,看到她的表情有一種不合時宜的喜悅,我也不太明白,是什麼事情讓她覺得暗自高興,又不能夠表現得高興?結果我卻是聽到了這樣的一句話。
「修理」這兩個字在我聽起來,覺得好刺耳,配上母親竊喜的表情,我突然間明白了,這個女人,我叫了幾十年媽媽的人,竟然因為我受傷而感到高興?而且是發自內心的喜悅!但是她認為她不應該表現得這麼開心,因為她的喜悅激怒了我,而她此時此刻最不想要的就是我憤而提告,讓她的兒子受到應有的懲罰。在母親的腦袋裡,無法理解我追究的舉動可以保護我自己還有她和父親,她只想著如何幫自己的兒子脫罪。
我很震驚,也很生氣,我認為母親不應該開心的,如果她還有一點點的憐憫之心,還有一點點的同理心的話,她就不應該開心,顯然憐憫跟同理不存在於母親的心中。同時我又想著有什麼樣的理由,讓她看著我滿頭滿臉的傷痕時,可以感到開心?能夠解釋得通的,就是我得罪了她,對她來講,這是沈冤得雪、大仇得報、暢快無比!
如同多年前母親在描述著她去幫我算命,算命師算到以後我會有一個兒子,而且這個兒子很優秀傑出,但是會對我非常不好,就像我現在對她不好一樣,當時母親臉上竊喜的表情跟現在如出一轍,只是沒有現在這麼強烈,現在的這個表情比當年還要開心上好幾倍!
我思索了很久,想要明白,為什麼母親會這麼開心?看到我受傷了,她竟然覺得痛快?我努力想要理解,我什麼時候得罪了她?一個女兒如何能夠得罪自己的母親,讓母親把女兒當成仇人呢?
在這段母女關係當中,我做了什麼,或沒做什麼導致這樣的結果?撇開母女關係,在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上,我做了什麼或沒做什麼而導致這樣的結果?又或者跟我做了什麼或沒做什麼,根本就沒關係,而是生下我養育我的這個女人,在她自己獨特的世界觀裡,在母親的身分之前,她更是一個活生生的人,而我這個女兒的存在,是一個消耗她資源的敵人,消耗她的青春歲月、消耗她所賺取的錢財、奪取旁人對她的喜愛。
也許,一切只是也許,我自己默默思索,回憶我與母親的互動,我怎麼樣也想不明白,在哪一件事情上面,我到底是如何強烈地傷害了她?莫非,我的存在,本身就是我的原罪?
我打她嗎?罵她嗎?沒有
我偷拿她的東西嗎?沒有
我竊取她的權益嗎?沒有
但我活著,而她為了扮演好一個母親的角色,犧牲了許多,這些犧牲,她是不甘願的,也認為自己既然犧牲了這麼多,就應該要得到相應的回報。
事實是什麼呢?真相是什麼呢?我努力回想從小到大的生活經驗,我唯一能夠解釋得通的,就是我活著,但我沒有照母親的意思活著,這就是最大的犯罪了吧!我沒有照她的意思活著,我也沒有給予她想要的回饋,關懷問安沒有、金錢回饋沒有,錢倒是拿了不少,說要讀書,一直沒讀畢業,說要工作,一直沒有去工作,成天板著一張臉,說要改善親子關係,所以住在家裡,但跟家裡人也沒什麼互動,這都是我自己的失敗。
這是真的嗎?母親把一切的責任歸咎在我頭上,就真的合理嗎?
就好像弟弟在飯桌上,突然間用三字經辱罵我,不允許我把摩托車停在家門口,因為那是「他的」家門口,我錯愕,我震驚,我要求他道歉,母親卻對我說,我應該要多關心弟弟?母親的合理,在我看來非常不合理。
年幼時,我試圖泯滅自己的良知,去符合母親的價值觀,但我發現這麼做之後,我自己活得像行屍走肉,我也不甘心,於是成年之後,我決定不再管母親想要怎麼樣了,而是關切我自己想要怎麼樣。
多年後的今天,我回想過去種種經歷,傷心的,憤恨的感覺已經沒有當初那麼強烈了,也沒有那麼多疑惑跟不解,就算找母親對質,她也不可能承認她曾經因為我受傷了開心吧?!即便她大大方方的承認了,那又如何呢?會改變現在的局面嗎?會有什麼不一樣嗎?就算我知道了她真實的感受,我能夠再對這個人付出關懷嗎?沒有辦法,真的沒有辦法了。我不可能再像幼年時那樣懷抱著儒慕、討好的心情去愛她了,我承認自己看見她在我受傷時獲得的喜悅,我明白我渴望的母愛,需要寄托在一個穩定的恆常對象上,可以是宇宙、上帝,甚至我自己,而不是另一個人。因為人是陰晴不定的,隨性情喜好做事,至少我的母親確實是如此。倘若我繼續任憑別母親陰晴不定的對待,來決定我自己的價值,那就像我早年的生活經歷一樣,光是努力維持自己的平衡,就耗盡所有的心神,枯乾的生命,氣若游絲,如同行屍走肉般的活著,那未免太虧了,來世上走一遭,竟然只經歷了這些破事,總得生出一些不錯的體驗,再好好的死去,我才會甘願。
離開那個家,離開父母親的身邊,離開年節親人連結相聚的時刻,我覺得無比輕鬆,儘管也會失落、有點寂寞,但是更大更大的感嘆是,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,讓我覺得自己終於脫離苦海了,那真的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,說不上來跟家人在一起有多難過,若要我坦白承認,如坐針氈、如履薄冰蠻能夠形容跟他們在一起的感受。
父母親給了我非常多,情感的、經濟上的支援,為此我十分感謝,真要償還,就是用10輩子也還不完養育之恩,所以我厚臉皮地打算不還了,就按著我的能力,幫助身邊有需要的人吧!
當一個不孝女,我起先是覺得很愧疚的,也對於自己的吝於付出感到憤怒,不停自責,如同母親時不時責備我無情無義、無血無淚、對家人沒有親情。
然而我真的無情無義嗎?我真的對家人沒有親情嗎?這件事情是真的嗎?自從我大約五年前在藝術療瘉當中,看見了我對家人深刻的愛,我就不再相信母親的謊言與情緒勒索了。
我是愛我的家人的,即便必須拉開距離,才能和平相處,也並沒有減少我對他們的愛,只是表達的方式隨著情境而變化。
其實,我真的很感謝母親給我的一切,截至目前為止,我認為她教給我最大的一門功課,就是自私。我的母親教會了我自私、為自己著想、心安理得地為自己謀利。
母親以身作則,讓我看見她先是一個人,然後才是我的母親,在擔任任何理想的社會角色之前,要先鞏固自己的權益,才能在自我、理想我、社會我當中取得平衡。
有時候想想,我到底準備了多久,才有勇氣認清事實?母親的竊喜,不是只有出現一次兩次,而是經常出現的,尤其是當她細數著別人的損失時,那眉開眼笑的愉悅,幸災樂禍的表情,像是自己中樂透一樣,有時候也會夾雜著惡人罪有應得的暢快感。我一直以為別人是別人,她不會這樣對我,因為她經常百般討好,想要在我面前扮演一個完美的母親。然而在關於我的重要事情上面,母親再也掩飾不住的竊喜,我親眼看見了,也粉碎了自己的幻想。我在母親眼中,並不是與眾不同的存在,我跟其他人,都一樣,只是她的玩物而已。
這樣的家人,我還能愛下去嗎?我做不出來噓寒問暖,逢年過節送禮的事情,我也不願意一直抱持著憤怒與仇恨過日子,保持距離,時時懷抱著祝福的意念,這就是我愛家人的方式了。
很快地就要到母親節了,我一邊籌備著工作中需要的母親節活動,一邊慶幸著自己在節日將到之際,先整理好一輪自己與母親的關係。將自己安頓好了,我才能夠面對別人在母親節期間揚起的心靈塵埃,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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